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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其他政策信息 2025-02-28 浏览61

一、重点领域

(一)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1.工业“六基”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及创新药;

3.网络强国领域: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以下企业不予推荐

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相关说明

(一)中小企业界定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二)Ⅰ类知识产权

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三)审计报告要求

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申报企业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要求

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五)细分市场占有率材料要求

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参照附件5模板出具佐证并附相关数据出处及推导逻辑,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

(六)网报提示

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往年也存在在截止日网络拥堵的情况,请申报企业抓紧时间研究政策、准备材料,争取在申报开放日即完成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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